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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(1 / 2)

“我一直喜欢的人,后来和我成亲了,只是我……是我太蠢,我把他弄丢了。”

“我现在只想等他回来,不管多久,我都要等。”

孟梨冷冷一笑,事到如今,才跟他说这种话,既然不喜欢叶姑娘,那他倒是要问问常衡,你的菩提心是怎么丢的?

还不是为了叶簌簌才丢的?

可话到嘴边,又突然觉得,答案已经不重要了。就算有天大的难言之隐,也不是常衡新婚之夜抛弃他,还杀了他的理由。

他不可能再跟常衡破镜重圆,哪怕常衡现在终究做出了最后的选择,也只是退而求其次而已,孟梨从未被他坚定的选择过,一次都没有。

哪怕叶簌簌把他的心都骗走了,也只是暂且将人关起来,好吃好喝伺候着,还生怕人死了。

常衡口口声声说不喜欢叶姑娘,可每次面临选择,选的都是叶姑娘,他对叶姑娘处处偏袒,以礼相待,哪怕是瞎子也看得出来吧。

可常衡却对“喜欢”的孟梨,百般拒绝,千般疏远,时常因为一些小事,而诸多苛责。

孟梨一直以来都战战兢兢,患得患失,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,惹常衡生气了,就会再次被丢掉。

是因为愧疚罢?

被断尾,被舍弃,被驱赶,被抛弃,最后被杀。这是小狐狸一路以来的经历,他已经在攻略男主的路上走得筋疲力竭了。

如今坐在轮椅上,再也扑腾不动了,变得面目全非,常衡却突然说喜欢他,一直以来都喜欢他。

多么可笑!

烛火摇曳,照在孟梨苍白如冷玉的脸上,他垂着的睫毛倒映出两扇阴影,眼底再没有昔日的半点朝气和鲜活了,面对常衡近乎卑微的求爱,也只是冷冰冰吐出一句:“我恨你。”

这本就在常衡的意料之中,常衡道:“恨我也好。”只要心里有恨,就能生出求生欲。只要孟梨好好活着,就算是恨他一辈子也好。

孟梨恨他不要紧,他爱孟梨就足够了。

“……阳春三月下扬州,我带你去扬州玩,好不好?买你喜欢吃的糖人,糖糕,冰糖葫芦,蜜饯果子……”常衡轻轻攥着他的衣袖,冲着他微笑,可眼圈通红如血,小心翼翼地哀求,“往后,你想去哪里,我都陪着你。只要你开心,想怎么样都行。”

“我只求你不要赶我走,让我留下来照顾你,伺候你,给你出气解闷,行么?”

孟梨阖眸,并不看他,语气依旧冷漠:“堂堂离国的太子殿下,居然说得出这种话。”

“我不是什么太子殿下。”常衡摇了摇头,小心翼翼将脸贴在孟梨的手背上,清澈的眼泪,从眼眶中缓缓滴落下来,他怕弄脏了孟梨的手,赶紧用自己的袖子擦了去,语气更加卑微,“求求你…”

得到和失去,从不由我

从此地往扬州去,有很长一段距离。

走官道不行,孟梨腿脚不便,只能躺着或者坐着,时间长了腰酸背疼。

走水路更不行,他晕船。如果要常衡背着他走,只怕真到了扬州,桃李都该败完了。

常衡安慰他:“你放心,去之前我一定帮你把腿先治好,到时候你想去哪里,就去哪里。我听说那边的酒肆卖的酒水好喝,但不知道和阿宁上回请我们喝的梨花醉比,到底哪个更好喝。”他又在弄药浴,往木桶里加了许多磨碎又煮过的药材,各种颜色的汤汤水水混合在一起。

满屋里都是蒸腾的热气,还有药材的清涩味,此刻蹲在木桶边,用白色的襻膊将宽袖挽起,露出的小臂纤细,曲线流畅,却不似完好无缺的玉石,上面覆着许多深浅不一的伤痕,早已经结痂落疤。尤其双手腕处,疤痕更明显。

那是割腕留下的疤。寻常有宽袖遮掩,倒也看不出来。

孟梨今日没有闭眼,半死不活倚靠在轮椅上,手里攥着两块浑圆的玉石把玩。这是常衡送给他的,说是常在手里盘,能锻炼手指的灵活度。

通体碧绿,质地上乘,没有过多的雕琢,只是打磨得非常光滑。孟梨有尝试过,能不能把玉石吞进嘴里,学古人吞金自尽。

但这玉石刚好,只够他在手心里把玩,还刚好比他现在的嘴要略大一圈。纵是把他下巴卸了,也断然吞不进去。又因为此玉质地坚硬,纵是如何摔砸,也依旧完好如初。实在不能用作伤人杀人的利器。

常衡把筷子,碗都盯得很紧,连院子里的石头,都清理得一干二净。每天晚上睡觉之前,还会检查他身上有没有偷藏石块。甚至每隔半个时辰,就悄悄起身探他鼻息,反反复复确定他还有没有气。

好像以为这样,就能防止孟梨像叶簌簌一样想不开自戕。

“阿梨,我摸着水温正好,但如果你泡进去觉得冷了,或者热了,一定要跟我说啊。”

常衡把药浴弄好之后,才起身擦干净手,很娴熟地帮孟梨脱衣服,再将他抱起来,小心翼翼放进浴桶里。等人坐稳了,也不闲着,把脏衣服放进盆里,一边盯着孟梨泡药浴,一边洗衣服。

等孟梨泡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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