饭都不错了。
阮林春望着婶娘怏怏离去,笑眯眯地转身,竟看到一个异常眼熟的身影——原来是老庄头瑞叔,前年将她从乡屯里接来京城的。
“早听说姑奶奶大喜,一直没机会道贺,如今总算赶到了。”瑞叔还半吐半露告诉她,赵喜平从白氏那里要的一笔银子,如今早就挥霍干净,还欠下不少赌债,被打断了一条胳膊——他本是猎户,今后竟不知如何为生。
阮林春淡淡道:“天作孽,犹可恕;自作孽,不可活。”
她对赵喜平并不格外仇恨,可是也无好感。沦落到这步田地,只能说老天开眼吧。她捐出去的银子,是要赈济那些有担当、愿意养家糊口的人,赵喜平显然不在考虑之列。
瑞叔当然不是来做说客的,不过是偶然打听到了,才来告知一二——他知晓这女子在那家人手里曾受过多少辛苦。
有点令她痛快的意思。
阮林春当然是快意的,遂亲自接待瑞叔入席,又拿出上好的花雕酒,让程栩陪饮两杯。
程栩虽不明就里,却还是乖乖照做。只在阮林春回后厨房哺乳时,悄悄问道:“那是咱家远房亲戚么?”
咱家这个词阮林春听着舒服,她一手抱着婴孩,含笑道:“不是,是咱们的媒人。”
程栩不过略想了想便转过弯来,想必他跟阮林春在京城的初遇,彼时瑞叔也在对面马车里——不晓得他有没有看出两人间的情愫?
阮林春红着脸嗔道:“好不知羞!我可不是那时爱上你的。”
“真的不是吗?”程栩含笑道,“那后来你怎么一眼认出我的?”
怎么说都算是留下深刻印象了吧,这不是一见钟情是什么?
阮林春语塞,论诡辩她从来不是程栩的对手,仔细想想,似乎也有点道理——毕竟她是个颜控嘛,兴许第一眼就产生好感了。
然程栩却没对她一见钟情,这多少有些令人失望。
阮林春正懊丧间,就感觉一只手轻轻按住她胳膊,程栩不知何时绕到她身后,拥着她,并轻轻吻她脸颊,“那时候我虽没爱上你,可却一眼就记住了你,从此,你在我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。”
所以她记住他的美,他却记住她的丑?阮林春忍着笑,想了想,到底没把这句煞风景的话讲出来。
至少,他们对彼此都是最契合的抉择,这就够了。
甚至连身体也……阮林春感觉到肩上密密麻麻的小动作,不由得沉下脸,“现在是白天。”
程栩正在挠她的颈窝,闻言无辜地眨了眨眼,“我知道,我在为晚上做铺垫。”
阮林春:……
两人稍稍温存了一番,方才理好衣裳出来,算是正式开荤之前的小点心。阮林春脸颊红红,还不断小声训斥,“你往那边走,被宾客们瞧见,还当我俩如何不检点呢!”
事实就是不检点啊,程栩想笑,好歹还是忍住了,板着脸戳了戳她掌心,“你瞧。”
阮林春循着他视线看去,只见不远处的葡萄架下,阮志胤满头大汗,两手作揖,正软语哀求些什么,而坐在秋千上的许怡人面目冷峻,本来握拳的手却渐渐松懈下来,悄悄拽了拽阮志胤的衣裳。
他们和好了。
程栩笑道:“看来,也有人得请我喝一杯谢媒酒了。”
阮林春白他一眼,“明明是我做的媒,你来邀什么功?”
不是都一样么?程栩摸了摸鼻子,觉得为夫之路真是任重道远。眼看阮林春笑语寒暄上前招呼,他也急忙跟了过去——阮志胤也成亲,以后秀恩爱的机会可不多了,得好好把握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