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守规矩就是犯错,就应该接受惩罚,就会被打上不听话的奴隶的烙印。
有些烙印看得见,是在身上,有些看不见,是在心里。
还有一些烙印,介于看得见和看不见之间。
第三种烙印,平时是看不见的,但如果有人想找就能翻出来,什么时候都在,就像是一个等待着被迷路的旅人发觉的宝藏之中的奖杯。
但对于当事人而言,这种东西不会是奖励,而只能是耻辱,可这种耻辱,要被所有能找到的人围观,就好像本人已经成为一个东西。